宝安八景评选活动公告
为响应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》精神,深入贯彻宝安区委区政府《关于加快商贸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措施》,宝安区旅游局决议在全区开展“宝安八景”评选活动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通过八景评选,全方位地展示宝安旅游资源,提升宝安旅游景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推动宝安旅游产业转型升级,展示活力、和谐、文明的宝安旅游新形象。
二、评选对象
宝安区内的景区景点、名胜古迹、自然风光、城市公园和标志性建筑等能代表宝安旅游新形象的景点(观)。
三、评选标准
一是具有宝安地方特色,有较高的保存价值;二是有一定的观赏游憩功能,给人以美的感受和熏陶,有较高的美誉度;三是有较大范围的知名度和代表性;四是具有完整性和协调性,与环境和谐相融;五是具有公众休闲性,可供市民、游客游憩。
四、评选办法
公众推选和专家评选相结合(两者各占二分之一),根据得票结果,选出“宝安八景”。
五、评选流程
推荐阶段,即日起至2010年3月15日,各街道、景区和市民将景点(观)介绍光盘、画册、图片和文字资料直接寄送至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,或将文字资料、图片发送至邮箱babjpx@
126.com,推荐的景点(观)名称以四字命名,要求具有一定艺术品位,雅俗共赏。
初选阶段,2010年3月16日至3月26日,评选专家调研考察候选景点,结合公众意见评拟景点名称,选出十二个候选景点(观)。
投票阶段,2010年3月29日至5月14日,在媒体上公布候选景点名单和投票办法,并开展报道宣传。开展“宝安美景心动体验”活动,邀请市民、游客进行宝安体验旅游。
最终评选,2010年5月17至5月21日,专家评选委员会对候选景点进行评审,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投票结果,选出宝安八景。
推广阶段,择机在相关媒体公布评选结果,并宣传推广。
六、评选奖励
本次评选活动设置最佳推荐奖、最佳命名奖、最佳投票奖三个奖项,对推荐独特、命名富有创意、投票与最终八景顺序一致的个人分别奖励3000元人民币,并颁发证书。每个奖项设名额1个,如有多个,将随机抽取。
七、联系方式
宝安八景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宝安区旅游局
地址:深圳市宝安23区海关大楼809室,邮编:518101
联系人:叶小姐、李小姐,E-mail:babjpx@ 126.com
电话:0755-27848108,传真:0755-278493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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